海港区城管局按照《海港区打击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零点行动”工作方案》《海港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工作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违规经营建筑垃圾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联合海港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对未备案、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问题;运输车辆超载、车容不洁、苫盖不严、马路遗撒、带泥上路等问题;未按核准要求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处置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违规随意倾倒等问题。开展全区建筑垃圾偷运乱倒行为“零点行动”工作。
一是结合以上点位设立联合检查卡点,实行“三班倒”或错时执法(尤其加强夜间、凌晨等偷运高发时段的检查)。对过往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逢车必查”或“逢疑必查”。
二是执法人员对城区重点施工区域、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进行机动巡查,对建筑垃圾营运车辆进行检查。
三是其他相关区直单位及属地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及属地的内部详细工作计划,形成汇总报告,留存佐证材料备查。
下一步,该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整治行动的必要性、法律法规要求和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总结,长效管理,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